函知第72屆(113年度)選務網站作業相關事項延期通知,惠請查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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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第72屆(113年度)選務網站作業相關事項延期通知,惠請查照辦理。

發文日期
2024年7月12日
內容
受文者:本會理監事、各分會會長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青總(113)秘發字第0082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函知第72屆(113年度)選務網站作業相關事項,惠請查照辦理。
說明:
  1. 本會新版網站於今年啟用,因系統及格式測試原因,原定全國年會提報年會-理監事選舉之選舉人代表名冊操作日期為113年7月15日- 30日下午5時,將延長日期為113726日至89日下午5時前,請傳真或E-mail至總會秘書處辦理。請各分會透過總會網站提供之選舉人代表名冊輸入功能,輸入該分會之選舉人代表,完成勾選將該表格列印,由分會長簽章確認,並蓋上分會關防回傳至總會秘書處,逾期或不符規定者,則視為自動放棄,若影響分會會員之權益,由分會自行負責
  1. 依據總會章程第三章第11、12條規定:72年次以前(含72年次)之超齡(OB)會員無投票權,不得擔任選舉人代表或候補代表。(今年度之首席代表及輔導會長除外)
  2. 依據章程選罷法第23條:出席代表應憑本人之出席證及身分證明文件領取選票,即表示未註冊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之人員不得為代表。
  1. 總會理監事選舉辦法如下:
         ※依據章程選罷法第23及25條規定,領取選票以分會為單位,由首席代表率領所屬分會全體選舉代表人              依序一次領票,代表人不足額時,依實到員額發票且不另行補發。出席代表應憑本人之出席證及身分                證明文件正本(身份證或駕照或健保卡或護照)領取選票。
         ※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33條規定,若首席代表因故缺席,需憑分會公文或「授權同意書」正本證明代理                人身份(限分會當年度常務理監事)才予以領票,授權同意書請加蓋關防,並於823日會員代表大會行政會議前送達會議主席。
          ※各分會出席代表,務必攜帶身分證或可證明身分之有照證件(如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或護照)出席大                 會;憑上述身分證明文件及大會出席證領取理監事選票。
  1. 各項事宜如有異動,以大會期間總會選務委員會公佈為準。
 
 
正文:如受文者
副本: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