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總會長 林鼎鈞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組務副會長 康祐禎代行,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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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總會長 林鼎鈞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組務副會長 康祐禎代行,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23年4月30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112)秘發字第00056號
受文者:本會理監事、全國各分會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
說明:
1.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49條規定辦理。
2.總會長 林鼎鈞於112年5月2日至5月14日至哥倫比亞及雅加達參加JCI美洲大會及亞太大會,總會長 林鼎鈞公出期間,會務委由組務副會長 康祐禎代行。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