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總會長 黃信豪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組務副會長吳國本代行,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22年9月1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111)秘發字第0081號
受文者:本會理監事、全國各分會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
說明:
1.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49條規定辦理。
2.總會長黃信豪於111年9月2日至9月6日至印尼雅加達參加世界總會訓練課程,黃總會長公出期間,會務委由組務副會長吳國本代行。
受文者:本會理監事、全國各分會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
說明:
1.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49條規定辦理。
2.總會長黃信豪於111年9月2日至9月6日至印尼雅加達參加世界總會訓練課程,黃總會長公出期間,會務委由組務副會長吳國本代行。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