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本會2021年度(第四十三屆)第二次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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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召開本會2021年度(第四十三屆)第二次理事會

發文日期
2021年1月20日
內容
發文字號:東青修(理)字第2021002號
受文者:敬啟者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本會前會長、會友、特友會會友、顧問、
郭總會長文彥、中區顏副總會長鴻昌、中二區趙總會理事躍輝
台中市區分會及分會長、大甲母會、頭份兄弟會、楊梅兄弟會

說明:
一、時間:2021年2月8日(星期一)晚上八點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各位理事若有提案,請於會議前二天提出
或將案由傳真秘書處,以便列入議程。
四、理監事成員請穿著正式服裝準時出席與會。
發文單位
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