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參加「新春團拜」活動,惠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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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參加「新春團拜」活動,惠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21年1月18日
內容
發文字號:北青 (110) 道發字第003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友
正本:本會全體會友
副本: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總會、郭總會長、南一區葉理事、各分會、
各分會會長、大甲兄弟會、大溪兄弟會、本會全體會友

說明:
一、依據110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時間:110年2月21 日(星期日)下午6點30分整。
三、地 點:吉輝餐廳
四、請各位參加會友準備伍佰元以上之同等禮品參加摸彩。
五、敬邀全體會友、姑爺、青商夫人及小青商閤家踴躍參與。
發文單位
北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