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參加本會九十年度【藍絲帶之愛】第二次籌備會事宜。
發文日期
2001年6月4日
內容
發文字號:(九O)北女字第OO一九字號
受文者:本會會友、北二區執行長、本會顧問、青商總會、北區各分會、指導單位、協辦單位、共同主辦分會
正本:
副本:
說明:
一、 函請參加本會九十年度【藍絲帶之愛】第二次籌備會,日期六月七日,時間下午七點,地點:會所(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九號八樓之二)。
二、 送本會九十年度【藍絲帶之愛】第一次籌備會會議記錄乙份。
三、 函請參加本會【藍絲帶之愛】活動;內容【器官捐贈同意卡】簽署。
四、 【藍絲帶之愛】活動係配合行政院衛生署推動國人器官捐贈之風氣,將生命延伸遺愛人間。
時間:九十年六月三十日(星期六)下午二時起至五時,地點:大安森林公園露天音樂台。
五、 本次活動與會人事完全免費,敬請呼朋引伴準時出、列席,蒞臨指導,共襄勝舉。
會長 陳麗玲
受文者:本會會友、北二區執行長、本會顧問、青商總會、北區各分會、指導單位、協辦單位、共同主辦分會
正本:
副本:
說明:
一、 函請參加本會九十年度【藍絲帶之愛】第二次籌備會,日期六月七日,時間下午七點,地點:會所(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九號八樓之二)。
二、 送本會九十年度【藍絲帶之愛】第一次籌備會會議記錄乙份。
三、 函請參加本會【藍絲帶之愛】活動;內容【器官捐贈同意卡】簽署。
四、 【藍絲帶之愛】活動係配合行政院衛生署推動國人器官捐贈之風氣,將生命延伸遺愛人間。
時間:九十年六月三十日(星期六)下午二時起至五時,地點:大安森林公園露天音樂台。
五、 本次活動與會人事完全免費,敬請呼朋引伴準時出、列席,蒞臨指導,共襄勝舉。
會長 陳麗玲
發文單位
台北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