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 本會2018年總會長盃奧瑞岡式辯論總決賽比賽結果,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18年12月30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107)秘發字第0141號
受文者:中和分會、台中分會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本會理監事、全國各分會
說明:
1.依據本會第六十六屆會員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及107年12月10日召開之107年總會長盃奧瑞岡式辯論總決賽之領隊會議決議辦理。
2.本會於107年9月13日召開107年總會長盃奧瑞岡式辯論總決賽之領隊會議,決議於107年11月10日舉辦總會長盃奧瑞岡式辯論總決賽,經中和分會來文表示意見,故於107年11月14日再次召開總會長盃奧瑞岡式辯論總決賽之領隊會議,當天兩隊均未出席;故另訂於107年12月10日召開107年總會長盃奧瑞岡式辯論總決賽之領隊會議,中和分會由領隊黃冠霖與台中分會會長陳怡靜(經台中分會領隊鄒竫白授權)出席會議。
3.107年12月30日上午9時30分假總會會議室(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45號8樓)進行2018年總會長盃奧瑞岡式辯論總決賽。
4.經主席於107年12月30日上午 9時55分確認簽到表, 因中和分會與台中分會兩隊辯士均未到場,依奧瑞岡比賽規則及領隊會議決議以棄權論,視同放棄冠亞軍資格,故本年度2018年(107年)未產生「總會長盃奧瑞岡式辯論比賽」冠亞軍。
5.檢附107年12月10日召開之總會長盃奧瑞岡式辯論比賽領隊會議紀錄。
受文者:中和分會、台中分會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本會理監事、全國各分會
說明:
1.依據本會第六十六屆會員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及107年12月10日召開之107年總會長盃奧瑞岡式辯論總決賽之領隊會議決議辦理。
2.本會於107年9月13日召開107年總會長盃奧瑞岡式辯論總決賽之領隊會議,決議於107年11月10日舉辦總會長盃奧瑞岡式辯論總決賽,經中和分會來文表示意見,故於107年11月14日再次召開總會長盃奧瑞岡式辯論總決賽之領隊會議,當天兩隊均未出席;故另訂於107年12月10日召開107年總會長盃奧瑞岡式辯論總決賽之領隊會議,中和分會由領隊黃冠霖與台中分會會長陳怡靜(經台中分會領隊鄒竫白授權)出席會議。
3.107年12月30日上午9時30分假總會會議室(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45號8樓)進行2018年總會長盃奧瑞岡式辯論總決賽。
4.經主席於107年12月30日上午 9時55分確認簽到表, 因中和分會與台中分會兩隊辯士均未到場,依奧瑞岡比賽規則及領隊會議決議以棄權論,視同放棄冠亞軍資格,故本年度2018年(107年)未產生「總會長盃奧瑞岡式辯論比賽」冠亞軍。
5.檢附107年12月10日召開之總會長盃奧瑞岡式辯論比賽領隊會議紀錄。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