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四月份理事會議事宜,惠請 查照。
跳到主要內容區
字級

函知召開四月份理事會議事宜,惠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18年3月13日
內容
發文字號:北青(107)倫發字第 017 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
正本:本會理事
副本: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總會、李總會長、李常務副會長、南一區陳理事、各分會、各分會長、
大甲兄弟會、大溪兄弟會

說明:
一、時間:107年4月13 日(星期五)晚上7點30分整。
二、地 點:本會會館
三、各位理事若有提案,請於4月10 日前提出,以便彙整列入議程。
四、敬請理事準時出席;誠摯邀請全體會友列席共商會務。

發文單位
北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