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本會2018年度(第四十屆)第一次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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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召開本會2018年度(第四十屆)第一次監事會

發文日期
2018年3月15日
內容
發文字號:東青瑜(監)字第2018001號
受文者:本會監事
正本:本會監事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本會前會長、會友、特友會會友、 顧問、
李總會長 秉昆、中區張副總會長 藜璿、中二區阮總會理事 大銘
台中市區分會及分會長、大甲母會、頭份兄弟會、楊梅兄弟會


說明:
一、時間:2018年4月3日(星期二)晚上九點
二、地點:本會會館
四、各位監事若有提案,請於會議前二天提出
或將案由傳真秘書處,以便列入議程。
五、監事成員請穿著正式服裝出席與會,敬請準時
發文單位
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