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106年度北區大會分會長會議,惠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17年7月19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106)秘發字第0085號
受文者:常務副會長兼北區會區會長簡耀程、總會理事(輔導北區)、北區各分會會長、北區會會務執行人員、105年度常務副會長兼北區會區會長林恩億。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本會理監事、2018年總會理監事候選人:蕭瑋民、簡彰志。
說明:
1.召開日期:106年07月28日(星期五)下午18時30分整。
2.召開地點:羅東龍園會館(宜蘭縣羅東鎮中山路二段48號)。
3.會議主席:常務副會長兼北區會區會長 簡耀程。
4.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三章第36條規定,未繳交分會團體及個人最少三十人之全部會費及未註冊參加會員代表大會之會員不得為代表。應出席名單請參閱本文附件一。
5.依據總會理監事選舉及罷免辦法第四章第14條規定,候選人應參加本選委會所舉辦之候選人講習會、諮詢會及口試及總會理監事選舉及罷免辦法第八章第42條規定,候選人不依第14條規定參加候選人講習或諮詢會者,喪失候選資格;謹請理事候選人1號-蕭瑋(新莊)、2號-簡彰志(羅東)準時出席會議進行候選人諮詢會。
6.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謹請應出席人準時出席,
會議聯絡人:四維分會總幹事 游鎮嘉0926-170180。
受文者:常務副會長兼北區會區會長簡耀程、總會理事(輔導北區)、北區各分會會長、北區會會務執行人員、105年度常務副會長兼北區會區會長林恩億。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本會理監事、2018年總會理監事候選人:蕭瑋民、簡彰志。
說明:
1.召開日期:106年07月28日(星期五)下午18時30分整。
2.召開地點:羅東龍園會館(宜蘭縣羅東鎮中山路二段48號)。
3.會議主席:常務副會長兼北區會區會長 簡耀程。
4.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三章第36條規定,未繳交分會團體及個人最少三十人之全部會費及未註冊參加會員代表大會之會員不得為代表。應出席名單請參閱本文附件一。
5.依據總會理監事選舉及罷免辦法第四章第14條規定,候選人應參加本選委會所舉辦之候選人講習會、諮詢會及口試及總會理監事選舉及罷免辦法第八章第42條規定,候選人不依第14條規定參加候選人講習或諮詢會者,喪失候選資格;謹請理事候選人1號-蕭瑋(新莊)、2號-簡彰志(羅東)準時出席會議進行候選人諮詢會。
6.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謹請應出席人準時出席,
會議聯絡人:四維分會總幹事 游鎮嘉0926-170180。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