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桃竹苗區會召開分會長第四次會議時間、地點,惠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17年4月7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106)秘發字第00040號
受文者:常務副會長(桃竹苗區)呂益彰、理事王良軒、理事張振國、各分會會長。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2016年常務副會長 徐銘鴻、桃園分會、中壢分會、楊梅分會、平鎮分會、虎頭山分會、桃園女分會、大園分會、八德分會、一德分會、埔心分會、新竹分會、風城分會、新竹女分會、竹東分會、竹北分會、立人分會、湖口分會、苗栗分會、山城分會、頭份分會。
說明:
1.會議時間:106年4月20日(星期四) 下午1時整。
2.會議地點:會來尖石溫泉渡假村(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3鄰177-1號)。
3.會議主席:常務副會長(桃竹苗區) 呂益彰。
4.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敬請準時出(列)席,請遵守自律公約並著正式服裝。
5.欲提案由者,請於4/14(星期五)前提至秘書處,逾期恕不受理。
6.會議聯絡人:桃竹苗區會秘書長 吳靜怡0934-310544。
受文者:常務副會長(桃竹苗區)呂益彰、理事王良軒、理事張振國、各分會會長。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2016年常務副會長 徐銘鴻、桃園分會、中壢分會、楊梅分會、平鎮分會、虎頭山分會、桃園女分會、大園分會、八德分會、一德分會、埔心分會、新竹分會、風城分會、新竹女分會、竹東分會、竹北分會、立人分會、湖口分會、苗栗分會、山城分會、頭份分會。
說明:
1.會議時間:106年4月20日(星期四) 下午1時整。
2.會議地點:會來尖石溫泉渡假村(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3鄰177-1號)。
3.會議主席:常務副會長(桃竹苗區) 呂益彰。
4.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敬請準時出(列)席,請遵守自律公約並著正式服裝。
5.欲提案由者,請於4/14(星期五)前提至秘書處,逾期恕不受理。
6.會議聯絡人:桃竹苗區會秘書長 吳靜怡0934-310544。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