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總會長 侯宗延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常務副會長 簡耀程代行,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17年2月16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106)秘發字第00016號
受文者:本會理監事、全國各分會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
說明:
1.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49條規定辦理。
2.總會長 侯宗延於106年2月17日至2月20日至日本金澤參加亞太區總會長會議,總會長 侯宗延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常務副會長 簡耀程代行。
受文者:本會理監事、全國各分會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
說明:
1.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49條規定辦理。
2.總會長 侯宗延於106年2月17日至2月20日至日本金澤參加亞太區總會長會議,總會長 侯宗延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常務副會長 簡耀程代行。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