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本會2016年中區分會長第二次會議,惠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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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準時出席本會2016年中區分會長第二次會議,惠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16年3月22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105)秘發字第00034號
受文者:常務副會長(中區) 李秉昆、理事 張宏銘、理事 趙家玄、理事 謝志朋、理事 陳文禎、中區分會會長。

正本:台中分會、大墩分會、合作分會、臺中女分會、亞哥分會、中友分會、文化城分會、
文心分會、豐原分會、台中港分會、潭子分會、大甲分會、沙鹿分會、霧峰分會、
大雅分會、東勢分會、太平分會、太平女分會、后里分會、梧棲分會、外埔分會、
神岡分會、龍井分會、大里分會、彰化分會、員林分會、二林分會、北斗分會、
鹿港分會、田中分會、中正分會、和美分會、花壇分會、大彰分會、南投分會、
埔里分會、竹山分會、草屯分會、水里分會、南投女分會、名間分會、南崗分會。

副本:總會理監事。
說明:
2016年中區分會長第二次會議
1.會議時間:105年04月08日(星期五)下午16時整。
2.會議地點:南島婚宴會館(南投市菓稟路105號)。
3.會議主席:常務副會長(中區) 李秉昆。
4.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敬請準時出(列)席,請遵守自律公約並著正式服裝。
5.會議聯絡人:中區會秘書長 鍾旻仲0919-802018。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