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總會長 柯智寶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組務副會長 林宏任代行,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16年3月31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105)秘發字第00043號
受文者:本會理監事、全國各分會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
說明:
1.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49條規定辦理。
2.總會長 柯智寶於105年3月31日至4月3日至日本金澤參加亞太區總會長會議,總會長 柯智寶公出期間,會務委由組務副會長 林宏任代行。
受文者:本會理監事、全國各分會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
說明:
1.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49條規定辦理。
2.總會長 柯智寶於105年3月31日至4月3日至日本金澤參加亞太區總會長會議,總會長 柯智寶公出期間,會務委由組務副會長 林宏任代行。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