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第41屆(2016年)三月份理事會議事宜,惠請 查照。 (北青(105)真發字第 012 號)
發文日期
2016年2月22日
內容
發文字號:北青(105)真發字第 012 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
正本:本會理事
副本: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總會、柯總會長、郭常務副會長、南一區謝理事、南一區各分會、
南一區各分會會長、大甲兄弟會、大溪兄弟會、本會全體會友
說明:
一、時 間:105年3月3日(星期四)晚上7點整。
二、地 點:本會會館
三、各位理事若有提案,請於3月2 日前提出,以便彙整列入議程。
四、敬請理事準時出席;誠摯邀請全體會友列席共商會務。
受文者:本會理事
正本:本會理事
副本: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總會、柯總會長、郭常務副會長、南一區謝理事、南一區各分會、
南一區各分會會長、大甲兄弟會、大溪兄弟會、本會全體會友
說明:
一、時 間:105年3月3日(星期四)晚上7點整。
二、地 點:本會會館
三、各位理事若有提案,請於3月2 日前提出,以便彙整列入議程。
四、敬請理事準時出席;誠摯邀請全體會友列席共商會務。
發文單位
北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