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召開二十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時間、地點 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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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召開二十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時間、地點 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16年1月10日
內容
發文字號:湖青(105) 田 發字第0004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
正本:本會理事人員。
副本: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柯總會長智寶、徐區會長銘鴻、桃竹苗區各分會
﹝分會長﹞ 桃竹苗區執行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
中壢友好會、本會顧問、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健言社社長。

說明:
一、時間:105年2月5日 星期五 晚上8點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田會長祐溢
四、各理事若有提案,請於三天前送至秘書處,以利彙整列入議程。
五、敬請準時出﹝列﹞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六、請著冬令服裝
發文單位
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