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第41屆(2016年)二月份理事會議事宜,惠請 查照。 (北青(105)真發字第 003 號)
發文日期
2016年1月11日
內容
發文字號:北青(105)真發字第 003 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
正本:本會理事
副本: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總會、柯 總會長、郭常務副會長、南一區謝理事、南一區各分會、
南一區各分會會長、大甲兄弟會、大溪兄弟會、本會全體會友
說明:
一、時間:105年2月16日(星期二)晚上7點整。
二、地 點:蔡孟真會長府上
三、各位理事若有提案,請於2月15日前提出,以便彙整列入議程。
四、敬請理事準時出席;誠摯邀請全體會友列席共商會務。
受文者:本會理事
正本:本會理事
副本: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總會、柯 總會長、郭常務副會長、南一區謝理事、南一區各分會、
南一區各分會會長、大甲兄弟會、大溪兄弟會、本會全體會友
說明:
一、時間:105年2月16日(星期二)晚上7點整。
二、地 點:蔡孟真會長府上
三、各位理事若有提案,請於2月15日前提出,以便彙整列入議程。
四、敬請理事準時出席;誠摯邀請全體會友列席共商會務。
發文單位
北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