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本會2016年度(第三十八屆)第一次理事會
發文日期
2014年12月5日
內容
發文字號:東青光(理)字第20160001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本會前會長、會友、特友會會友、 顧問、
郭總會長 倫豪、中區王副總會長 志維、中二區陳總會理事 憶茹
台中市區分會及分會長、大甲母會、頭份兄弟會
說明:
一、時間:2016年元月8日(星期五)晚上八時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各位理事若有提案,請於會議前二天提出,以便彙
整列入議程。
四、請理事成員穿著正式服裝準時與會,敬請踴躍出
(列)席,共商會務。
受文者:本會理事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本會前會長、會友、特友會會友、 顧問、
郭總會長 倫豪、中區王副總會長 志維、中二區陳總會理事 憶茹
台中市區分會及分會長、大甲母會、頭份兄弟會
說明:
一、時間:2016年元月8日(星期五)晚上八時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各位理事若有提案,請於會議前二天提出,以便彙
整列入議程。
四、請理事成員穿著正式服裝準時與會,敬請踴躍出
(列)席,共商會務。
發文單位
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