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本會2015年(第三十七屆)第三次監事會
發文日期
2015年9月15日
內容
發文字號:東青光(監)字第2015004號
受文者:本會監事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本會前會長、會友、特友會會友、 顧問、
郭總會長 倫豪、中區王副總會長 志維、中二區陳總會理事 憶茹
台中市區分會及分會長、大甲母會、頭份兄弟會
說明:
一、時間:2015年10月6日(星期二)晚上九時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各位監事若有提案,請於會議前二天提出,以便彙整列入議程。
四、請監事成員穿著正式服裝準時與會,敬請踴躍出(列)席,蒞臨指導共商會務。
受文者:本會監事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本會前會長、會友、特友會會友、 顧問、
郭總會長 倫豪、中區王副總會長 志維、中二區陳總會理事 憶茹
台中市區分會及分會長、大甲母會、頭份兄弟會
說明:
一、時間:2015年10月6日(星期二)晚上九時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各位監事若有提案,請於會議前二天提出,以便彙整列入議程。
四、請監事成員穿著正式服裝準時與會,敬請踴躍出(列)席,蒞臨指導共商會務。
發文單位
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