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本會劉祥光會長出國期間,會務委由常務監事林柏年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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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召開本會劉祥光會長出國期間,會務委由常務監事林柏年代行

發文日期
2015年3月10日
內容
發文字號:東青(104)祥字第20150315009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友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總會、郭總會長 倫豪、王副總會長 志維
總會理事陳億茹母會、臺中市區各分會及分會長、本會會友、特友會會友、顧問

說明:
一、本會訂於2015年4月3日至4月7日合計
五天前往韓國拜訪光陽姐妹會期間,
依章程規定會務委由常務監事林柏年代行。

二、拜訪名單-劉祥光會長、國際主委劉哲夫前會長夫妻、劉珂均前會長夫妻、吳佳濱前會長夫妻、
徐凱威副會長、張琪貿秘書長、孫銪隆輔導會長、吳敏榮前主席、邱士恆副主委、徐木枝前主席夫妻、
張德亞監事
發文單位
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