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九十二年度桃竹苗二區第三次分會長會議,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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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召開九十二年度桃竹苗二區第三次分會長會議,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3年5月1日
內容
發文字號:館青(九十二)瑞秘發字第○四一號
受文者:桃竹苗二區各分會會長
正本:
副本:苗栗縣政府社會局、青商總會、蔡總會長世寅、宋副總會長樹人、桃竹苗區執(副)行長。
說明:
時間:九十二年五月十三日(星期二) 下午三時三十分。
地點:大湖分會會館
主席:宋瑞遠、彭權湧
發文單位
公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