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103年度東區大會首席代表行政會議,惠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14年7月17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103)秘發字第0105號
受文者:常務副會長兼東區會區會長郭倫豪、總會理事(輔導東區)、東區各分會會長、東區會會務執行人員、102年度常務副會長兼東區會區會長楊承翰。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本會理監事
說明:
1.召開日期:103年07月26日(星期六)下午3時。
2.召開地點:福容大飯店(花蓮縣民生路51號)。
3.會議主席:常務副會長兼東區會區會長郭倫豪。
4.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三章第36條規定,未繳交分會團體及個人最少三十人之全部會費及未註冊參加會員代表大會之會員不得為代表。應出席名單請參閱本文附件一。
5.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謹請應出席人準時出席,會議聯絡人:東區會秘書長黃立偉0928-267927。
受文者:常務副會長兼東區會區會長郭倫豪、總會理事(輔導東區)、東區各分會會長、東區會會務執行人員、102年度常務副會長兼東區會區會長楊承翰。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本會理監事
說明:
1.召開日期:103年07月26日(星期六)下午3時。
2.召開地點:福容大飯店(花蓮縣民生路51號)。
3.會議主席:常務副會長兼東區會區會長郭倫豪。
4.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三章第36條規定,未繳交分會團體及個人最少三十人之全部會費及未註冊參加會員代表大會之會員不得為代表。應出席名單請參閱本文附件一。
5.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謹請應出席人準時出席,會議聯絡人:東區會秘書長黃立偉0928-267927。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