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103年度中區大會分會長會議,惠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14年7月9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103)秘發字第0098號
受文者:常務副會長兼中區會區會長吳志強、總會理事(輔導中區)、中區各分會會長、中區會會務執行人員、102年度常務副會長兼中區會區會長陳明瑞。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本會理監事
說明:
1.召開日期:103年07月20日(星期日)上午10時。
2.召開地點:彰化市立圖書館演藝廳4樓(彰化市卦山路4號)。
3.會議主席:常務副會長兼中區會區會長吳志強。
4.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三章第36條規定,未繳交分會團體及個人最少三十人之全部會費及未註冊參加會員代表大會之會員不得為代表。應出席名單請參閱本文附件一。
5.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謹請應出席人準時出席,會議聯絡人:中區會秘書長詹識永0912-801575。
受文者:常務副會長兼中區會區會長吳志強、總會理事(輔導中區)、中區各分會會長、中區會會務執行人員、102年度常務副會長兼中區會區會長陳明瑞。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本會理監事
說明:
1.召開日期:103年07月20日(星期日)上午10時。
2.召開地點:彰化市立圖書館演藝廳4樓(彰化市卦山路4號)。
3.會議主席:常務副會長兼中區會區會長吳志強。
4.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三章第36條規定,未繳交分會團體及個人最少三十人之全部會費及未註冊參加會員代表大會之會員不得為代表。應出席名單請參閱本文附件一。
5.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謹請應出席人準時出席,會議聯絡人:中區會秘書長詹識永0912-801575。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