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北區會103年度分會長第四次會議,惠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14年6月27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103)秘發字第0083號
受文者:常務副會長兼北區會區會長柯智寶、總會理事(輔導北區)、北區各分會會長、北區會會務執行人員、102年度常務副會長兼北區會區會長鄭智耀。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本會理監事
說明:
1.召開日期:103年07月13日(星期日)上午10時。
2.召開地點: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國際廳(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67號)。
3.會議主席:常務副會長兼北區會區會長柯智寶。
4.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三章第36條規定,未繳交分會團體及個人最少三十人之全部會費及未註冊參加會員代表大會之會員不得為代表。應出席名單請參閱本文附件一。
5.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謹請應出席人準時出席,會議聯絡人:北區會秘書長余瑞琪0988-729796。
受文者:常務副會長兼北區會區會長柯智寶、總會理事(輔導北區)、北區各分會會長、北區會會務執行人員、102年度常務副會長兼北區會區會長鄭智耀。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本會理監事
說明:
1.召開日期:103年07月13日(星期日)上午10時。
2.召開地點: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國際廳(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67號)。
3.會議主席:常務副會長兼北區會區會長柯智寶。
4.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三章第36條規定,未繳交分會團體及個人最少三十人之全部會費及未註冊參加會員代表大會之會員不得為代表。應出席名單請參閱本文附件一。
5.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謹請應出席人準時出席,會議聯絡人:北區會秘書長余瑞琪0988-729796。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