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103年度南區大會首席代表行政會議,惠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14年6月25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103)秘發字第0080號
受文者:常務副會長兼南區會區會長洪大山、總會理事(輔導南區)、南區各分會會長、南區會會務執行人員、102年度常務副會長兼南區會區會長黃健信。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本會理監事
說明:
1.召開日期:103年07月6日(星期日)上午10時半。
2.召開地點:香蕉碼頭海景宴會館喜悅廳(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23號)。
3.會議主席:常務副會長兼南區會區會長洪大山。
4.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三章第36條規定,未繳交分會團體及個人最少三十人之全部會費及未註冊參加會員代表大會之會員不得為代表。應出席名單請參閱本文附件一。
5.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謹請應出席人準時出席,會議聯絡人:南區會秘書長陳宏瑞0931-897187。
受文者:常務副會長兼南區會區會長洪大山、總會理事(輔導南區)、南區各分會會長、南區會會務執行人員、102年度常務副會長兼南區會區會長黃健信。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本會理監事
說明:
1.召開日期:103年07月6日(星期日)上午10時半。
2.召開地點:香蕉碼頭海景宴會館喜悅廳(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23號)。
3.會議主席:常務副會長兼南區會區會長洪大山。
4.依據章程施行細則第三章第36條規定,未繳交分會團體及個人最少三十人之全部會費及未註冊參加會員代表大會之會員不得為代表。應出席名單請參閱本文附件一。
5.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謹請應出席人準時出席,會議聯絡人:南區會秘書長陳宏瑞0931-897187。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