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九十二年度二月份理事會,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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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召開九十二年度二月份理事會,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3年1月17日
內容
發文字號:館青(九十二)瑞秘發字第○一二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事
正本:
副本:苗栗縣政府社會局、青商總會、蔡總會長世寅、宋副總會長樹人、桃竹苗區執(副)行長、桃竹苗區各分會(長)、一德友好會、鄉公所、本會監事、超齡聯誼會、顧問。

說明:
時間:九十二年二月十一日(星期二) 下午七時三十分。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宋會長瑞遠
發文單位
公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