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務必出席第62屆理事會第三次會議由,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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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務必出席第62屆理事會第三次會議由,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14年4月30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103)秘發字第0046號
受文者:鳳山分會
正本:
副本:
說明:
1.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三章第24條第3款規定辦理。
2.本會理事會第三次會議訂於103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2時整假總會議室召開,謹請全國年會承辦鳳山分會當天務必派員列席報告。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