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總會長 陳家濬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組務副會長林志龍代行,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13年4月22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103)秘發字第0037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會成員、全國各分會
正本:
副本:
說明:
1.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51條規定辦理。
2.本會總會長 陳家濬於103年4月23日起至5月2日前往多明尼加姐妹會交流訪問及哥倫比亞/麥德林參加美洲大會,總會長 陳家濬公出期間,會務委由組務副會長 林志龍代行。
受文者:本會理事會成員、全國各分會
正本:
副本:
說明:
1.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51條規定辦理。
2.本會總會長 陳家濬於103年4月23日起至5月2日前往多明尼加姐妹會交流訪問及哥倫比亞/麥德林參加美洲大會,總會長 陳家濬公出期間,會務委由組務副會長 林志龍代行。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