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席本會二○○三年(第廿六屆)理事會第五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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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出席本會二○○三年(第廿六屆)理事會第五次會議

發文日期
2003年4月25日
內容
發文字號:博青(昌)秘發第061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事
正本:
副本: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總會、蔡總會長世寅、蔡副總會長宇鎮、吳執行長志峰、
程副執行長宥嘉、林副執行長樑富、張副執行長家榮、吳副執行長進琪、劉副執行長添全、林副執行長輝鵬、
本會顧問、長春、宜蘭、合作、雲林、竹山超齡兄弟會、本會全體會友、本會超齡聯誼會會友、南三區各友會

說明:
說明:依據本會二OO三年理事會第一次預備會議決議辦理。
辦法:一.時間:九十二年五月十三日(星期二)下午七時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320號12樓之6.8、TEL:(07)722-0437)。
三.各位理事若有提案,請於五月九日下午五時前,將提案表送交或傳真至秘書處,以俾整理列入議程。
四.出席人員:本會全體理事會成員。
五.列席人員:本會各委員會主委、副秘書長、副財務長(以上人員列入出席率計算)。
六.敬請著正式服裝準時出席,並歡迎會友、見習會友、宣誓會友列席參加。
發文單位
博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