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總會長公出期間委由上一任總會長代理事由,惠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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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總會長公出期間委由上一任總會長代理事由,惠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1年5月16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0)秘發字第0三四五號
受文者:溫前總會長智謀
正本:
副本:總會理、監事‧全國各分會‧顧問
說明:
一、本會總會長王齡嬌,訂於五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七日率團參加韓國大邱亞太大會。
二、依照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十九條規定:總會長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前總會長溫智謀代行。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