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本會100年度接待日本攝津姊妹會-OB歡迎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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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準時出席本會100年度接待日本攝津姊妹會-OB歡迎晚會

發文日期
2011年9月14日
內容
發文字號:(100)甲青商漢字第047號
受文者:OB會員 本會會員 見習會員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總會 呂總會長 劉副總會長 總會理事
中二區各友會及會長 台中港母會 北港兄弟會 東勢分會 外埔分會
苑裡分會 本會會員 見習會員

說明:
一、依據本會年度工作計劃執行之。
二、時間:100年9月24日(星期六)下午5點30分。
三、地點:大甲禧宴樓餐廳。
四、請OB會員及夫人準時並踴躍出席。
發文單位
大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