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第十五屆理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時間、地點 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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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第十五屆理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時間、地點 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11年10月21日
內容
發文字號:湖青(100) 國 發字第 000047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呂總會長幸儀、林副總會長佳臻、總會理事陳家濬、
桃竹苗區各分會﹝分會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八德友好會、
平鎮友好會、本會顧問、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健言社社長。






說明:
一、時 間:100年11月7日 星期一 晚上8點。
二、地 點:本會會館
三、主 席:張會長正國
四、各理事若有提案,請於30日前送至秘書處,以利彙整列入議程。
五、敬請準時出﹝列﹞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六、請著夏令服裝

發文單位
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