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席︻二月份月例會︼事宜,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3年2月20日
內容
發文字號:九十二宜青(鵬)字第00六號
受文者:全體會友、OB會友、見習會友
正本:
副本:宜蘭縣政府、社會局、總會、蔡總會長世寅、葉副總會長芳伶、北一區林執行長益煌、北一區各分會\會長、(長春、博愛、三重)兄弟會、蔡副執行長新清、張副執行長錦昇、張副執行長國偉、本會顧問
說明:
一、時間:九十二年二月二十日︵星期四︶下午六時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廖銘志理事
四、本次月例會中舉行新會友講習,請各位會兄(姐)踴躍介紹朋友參加。
五、請各位會兄︵姐︶、OB會友及見習會友務必參加。
六、請尊重會議禮儀,月例會請著正式服裝︵西裝、襯衫、領帶︶。
◎請各位會員養成守時習慣。
受文者:全體會友、OB會友、見習會友
正本:
副本:宜蘭縣政府、社會局、總會、蔡總會長世寅、葉副總會長芳伶、北一區林執行長益煌、北一區各分會\會長、(長春、博愛、三重)兄弟會、蔡副執行長新清、張副執行長錦昇、張副執行長國偉、本會顧問
說明:
一、時間:九十二年二月二十日︵星期四︶下午六時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廖銘志理事
四、本次月例會中舉行新會友講習,請各位會兄(姐)踴躍介紹朋友參加。
五、請各位會兄︵姐︶、OB會友及見習會友務必參加。
六、請尊重會議禮儀,月例會請著正式服裝︵西裝、襯衫、領帶︶。
◎請各位會員養成守時習慣。
發文單位
宜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