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示有關本會︻機關拜訪︼事宜,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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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示有關本會︻機關拜訪︼事宜,如說明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3年2月18日
內容
發文字號:九十二宜青(鵬)字第00七號
受文者:宜蘭巿公所、員山鄉公所、壯圍鄉公所、全體會友、OB會友、見習會友
正本:
副本:宜蘭縣政府、社會局、總會、蔡總會長世寅、葉副總會長芳伶、北一區林執行長益煌、北一區各分會\會長、(長春、博愛、三重)兄弟會、蔡副執行長新清、張副執行長錦昇、張副執行長國偉、本會顧問
說明:
一、本會會務執行人員擬參訪 貴機關,以增進機關了解及地方基層活動的推廣。
二本會人員機關拜訪事宜
(1)時間:九十二年二月十八日︵星期二︶上午八時集合   
(2)地點:本會會館一樓
(3)經元月份理事會通過辦理
(4)請各位會兄︵姐︶、OB會友及見習會友務必參加。
(5)拜訪行程為上午八點半至九點半拜訪員山鄉鄉長,上午十點至十一點拜訪
宜巿巿長,上午十一點半至十二點半拜訪壯圍鄉鄉長
(6)請尊重會議禮儀,月例會請著正式服裝︵西裝、襯衫、領帶︶。
◎請各位會員養成守時習慣。
發文單位
宜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