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席(列席指導)100年度台中市中二區分會長第二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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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出席(列席指導)100年度台中市中二區分會長第二次會議。

發文日期
2010年1月28日
內容
發文字號:太平青商(100)秘發勳字第003號
受文者:台中市中二區各分會會長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
呂總會長幸儀、中區劉副總會長基煌、總會梁理事榮海、
總會林助理理事鴻儀、總會許助理理事嘉龍、台中市中二區陳秘書長裕隆、台中市中二區陳財務長盈君、台中市中二區各分會暨會長、大里母會暨會長、永康兄弟會暨會長、平鎮兄弟會暨會長、二林兄弟會暨會長、歷屆前會長、特友會歷屆前主席、本會會友、本會顧問

說明:
一、時間:100年2月10日(星期四)17:30。
二、地點:宴陽樓(台中市太平區東平路728號之1)
三、各分會長若有提案,請於2月8日前傳真至本會秘書處,以便彙整列入議程。
四、各分會會務報告,請以書面提出並自行影印26份於開會分發。
五、敬請準時出(列)席,蒞臨指導為荷。
發文單位
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