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會長出國期間職務代理人,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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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會長出國期間職務代理人,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3年2月19日
內容
發文字號:館青(九十二)瑞秘發字第○三○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
正本:
副本:苗栗縣政府社會局、青商總會、蔡總會長世寅、宋副總會長樹人、桃竹苗區執(副)行長、桃竹苗區各分會(長)、
一德友好會、鄉公所、本會監事、超齡聯誼會、顧問。


說明:
本會會長宋瑞遠將於九十二年三月十八日至三月二十四日出國,其請假期間會務由徐輔導會長木連代理。
發文單位
公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