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99年度4月份理事會議,敬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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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召開99年度4月份理事會議,敬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10年3月29日
內容
發文字號:99花青 華秘字第011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事
正本:
副本:總會長、副總會長、東區各友會、東區執行長、五港兄弟會。
說明:
一、時間:99年4月10日(星期六)下午7時30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會長 許榮華。
四、輪值:法制顧問 吳瑞祺。
五、各理事若有提案,請於4月9日前傳真至秘書處,以便列入議程。
六、請著正式服裝準時出席。
發文單位
花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