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派員出席本會第58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由,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9年6月24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9)秘發字第0144號
受文者:宜蘭分會
正本:
副本:
說明:
說明:
1、依據本會理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辦理。
2、本會理事會第四次會議訂於99年7月7日(星期三)下午2時整假總會會議室召開,函請分會派員列席報告,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3、本會聯絡人: 總會祕書處 連婕妤。
受文者:宜蘭分會
正本:
副本: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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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本會理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辦理。
2、本會理事會第四次會議訂於99年7月7日(星期三)下午2時整假總會會議室召開,函請分會派員列席報告,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3、本會聯絡人: 總會祕書處 連婕妤。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