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召開九十九年度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時間、地點 請查照!
跳到主要內容區
字級

函知本會召開九十九年度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時間、地點 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10年4月10日
內容
發文字號:湖青(99) 壎 發字第 00016號
受文者:本會監事人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涂總會長義澤、葉副總會長世澤、桃竹苗區各分會
﹝分會長﹞ 桃竹苗區執行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
大溪友好會、本會顧問、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健言社社長。

說明:
一、時間:99年4月21日 星期三 晚上8點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廖常務監事正仁
四、各理事若有提案,請於30日前送至秘書處,以利彙整列入議程。
五、敬請準時出﹝列﹞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六、請著冬令服裝
發文單位
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