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本會九十九年度「OB特友會聯誼活動」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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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準時出席本會九十九年度「OB特友會聯誼活動」事由。

發文日期
2010年3月29日
內容
發文字號:(99)甲青商傑字第018號
受文者:OB會員
正本:
副本:台中縣政府 總會 塗總會長 林副總會長 執行長 台中縣區各友會及會長
台中港母會 北港兄弟會 東勢分會 外埔分會 苑裡分會 本會會員 見習會員

說明:
一、依據本會年度工作計劃執行之。
二、時間:四月十日(星期六)下午六點三十分。
三、活動地點:禧宴樓餐廳。
四、召集人-黃金佃 OB主席。
五、請OB會員準時並踴躍出席。
發文單位
大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