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本會監事會第二次會議由,惠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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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準時出席本會監事會第二次會議由,惠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10年3月22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9)秘發字第0060號
受文者:本會監事、監事助理
正本:
副本:本會理事、執行長
說明:
說明:
1.時間:99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5點整。
2.地點:新林餐廳(台中市北屯區中清路135-38號,04-24255699)。
3.主席:常務監事 許煌能。
4.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87條:常務理事會之成員應列席監事會備詢,
謹請相關人員準時出席本次會議。
5.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6.網站查詢:http://www.taiwanjc.org.tw/--會務訊息。
7.業務聯絡人:秘書處秘書 廖韻宜/分機18。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