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席本會體制改革召集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由,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9年12月1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8)秘發字第0262號
受文者:體制改革召集委員會全體委員
正本:
副本:第57屆理監事、執行長、全國各分會、首席代表
說明:
1.依據本會體制改革召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辦理。
2.日期:98年12月8日(星期二)下午3時整。
3.地點:總會會議室。
4.主席:第57屆總會長 沈伯璋。
5.本次會議議程當天發送,敬請各位成員準時出席為禱。業務聯絡人:秘書處祕書-陳衍儒(Amy)/分機17。
受文者:體制改革召集委員會全體委員
正本:
副本:第57屆理監事、執行長、全國各分會、首席代表
說明:
1.依據本會體制改革召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辦理。
2.日期:98年12月8日(星期二)下午3時整。
3.地點:總會會議室。
4.主席:第57屆總會長 沈伯璋。
5.本次會議議程當天發送,敬請各位成員準時出席為禱。業務聯絡人:秘書處祕書-陳衍儒(Amy)/分機17。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