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台中縣九十八年度分會長第十二次會議。
發文日期
2009年11月26日
內容
發文字號:(98)甲青商祥字第023號
受文者:台中縣執行長、台中縣各分會會長
正本:
副本:台中縣政府 總會 沈總會長 曾副總會長 台中港母會 北港兄弟會 東勢分
會 外埔分會 苑裡分會 本會會員 見習會員
說明:
一、時間:九十八年十二月二日(星期三)下午五時卅分。
二、地點:大甲禧宴樓(大甲鎮經國路622號,電話:04-26886677)。
三、隨函附提案表乙份,各分會若有提案,請於11月30號前傳真至本會秘書處,以便彙整列入議程。
四、各分會會務報告,請以書面提出並自行影印26份於開會時分發。
五、敬請準時出(列)席,蒞臨指導為荷。
受文者:台中縣執行長、台中縣各分會會長
正本:
副本:台中縣政府 總會 沈總會長 曾副總會長 台中港母會 北港兄弟會 東勢分
會 外埔分會 苑裡分會 本會會員 見習會員
說明:
一、時間:九十八年十二月二日(星期三)下午五時卅分。
二、地點:大甲禧宴樓(大甲鎮經國路622號,電話:04-26886677)。
三、隨函附提案表乙份,各分會若有提案,請於11月30號前傳真至本會秘書處,以便彙整列入議程。
四、各分會會務報告,請以書面提出並自行影印26份於開會時分發。
五、敬請準時出(列)席,蒞臨指導為荷。
發文單位
大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