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召開九十九年度預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時間、地點 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9年11月12日
內容
發文字號: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沈總會長伯璋、方副總會長宏豪、桃竹苗
受文者:本會99年度理事人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沈總會長伯璋、方副總會長宏豪、桃竹苗區各分會
﹝分會長﹞ 桃竹苗區執行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
大園友好會、桃園女友好會、本會顧問、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
健言社社長。
說明:
一、時間:98年11月19日 星期四 晚上8點。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張會長堂壎
四、應出席人員:張堂壎、呂彥橙、張正國、葉俊甫、陳國堯、張宜如
廖文明、許景明、田祐溢、劉兆峰、陳明和、廖正仁。
五、各理事若有提案,請於三日前送至秘書處,以利彙整列入議程。
六、敬請準時出﹝列﹞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七、請著冬令服裝
受文者:本會99年度理事人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沈總會長伯璋、方副總會長宏豪、桃竹苗區各分會
﹝分會長﹞ 桃竹苗區執行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
大園友好會、桃園女友好會、本會顧問、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
健言社社長。
說明:
一、時間:98年11月19日 星期四 晚上8點。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張會長堂壎
四、應出席人員:張堂壎、呂彥橙、張正國、葉俊甫、陳國堯、張宜如
廖文明、許景明、田祐溢、劉兆峰、陳明和、廖正仁。
五、各理事若有提案,請於三日前送至秘書處,以利彙整列入議程。
六、敬請準時出﹝列﹞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七、請著冬令服裝
發文單位
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