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本會下列各項會議及活動,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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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準時出席本會下列各項會議及活動,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9年10月26日
內容
發文字號:苑裡青商豪字第0980100002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會
正本:
副本:苗栗縣政府社會局 總會 沈總會長伯璋 方副總會長宏豪 桃竹苗區執行長 大甲母會 文心兄弟會 外埔分會 東勢分會 龍山分會 金城分會 韓國涯月青年會議所 本會會員
說明:
一、九十八年度第十一次理事會議
時間:九十八年十一月四日(星期三)下午六時三十分
地點:青松園餐廳
召集人:杜銘書
各位理事成員若有提案,請於會議前三天將案由傳真至秘書處,以便列入議程。

二、訪問韓國涯月JC姊妹會創立紀念活動
紀念活動日期:98年11月14日(星期六)
前往行程活動期間:98年11月12日(四)~11月15日(日)

發文單位
苑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