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 本會會長公出拜訪韓國姐妹會事由,敬 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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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 本會會長公出拜訪韓國姐妹會事由,敬 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9年9月10日
內容
發文字號:平青(98)第019號
受文者:全體會友
正本:
副本:桃園縣政府社會局 平鎮市公所 總會 沈總會長伯璋 方副總會長宏豪
桃竹苗區執行長 桃竹苗區各分會 永康太平兄弟會 立人友好會
本會會友 見習會友

說明:
一、時間:98年9月10~13日【星期四~星期日】共四日。
二、地點:韓國龍仁姐妹會。
三、代理會長:委由汪俊雄 副會長代理。
發文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