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 召開98年度第二次監事會議,敬 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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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 召開98年度第二次監事會議,敬 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8年8月12日
內容
發文字號:平青(98)第017號
受文者:全體會友
正本:
副本:桃園縣政府社會局 平鎮市公所 總會 沈總會長伯璋 方副總會長宏豪
桃竹苗區執行長 桃竹苗區各分會 永康太平兄弟會 立人友好會
本會會友 見習會友

說明:
一、時間:98年08月18日【星期二】下午18點整。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呂學應 監事。
四、應出席人員:
羅思聰常務監事、呂學應監事、游國珍監事、高國鈞法制顧問。
五、應列席人員:許祿禎會長、張建民副會長、湯國裕副會長、汪俊雄副會長、
蕭智謙秘書長、邱元楷財務長。
六、審查案由:
[1]案由:審查98年度第六次理事會至第八次理事會執行情形。
[2]案由:審查98年度六月至八月份財務收支。
[3]案由:監事會對理事會提供改善意見。
七、敬請準時出(列)席;歡迎會友列席。

發文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