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 召開98年度第一次獎勵委員會,敬 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9年9月1日
內容
發文字號:平青(98)第015號
受文者:全體會友
正本:
副本:桃園縣政府社會局 平鎮市公所 總會 沈總會長伯璋 方副總會長宏豪
桃竹苗區執行長 桃竹苗區各分會 永康太平兄弟會 立人友好會
本會會友 見習會友
說明:
一、時間:98年09月01日【星期二】下午19點整。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曾喜鈞 輔導會長。
四、應出席人員:
曾喜鈞 輔導會長、許祿禎會長、蕭智謙秘書長、邱元楷財務長、
辛博強會擴主委。
五、應列席人員:全體會友。
六、敬請準時出席。
受文者:全體會友
正本:
副本:桃園縣政府社會局 平鎮市公所 總會 沈總會長伯璋 方副總會長宏豪
桃竹苗區執行長 桃竹苗區各分會 永康太平兄弟會 立人友好會
本會會友 見習會友
說明:
一、時間:98年09月01日【星期二】下午19點整。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曾喜鈞 輔導會長。
四、應出席人員:
曾喜鈞 輔導會長、許祿禎會長、蕭智謙秘書長、邱元楷財務長、
辛博強會擴主委。
五、應列席人員:全體會友。
六、敬請準時出席。
發文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