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本會九十八年度(第三十五屆)九月份月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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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召開本會九十八年度(第三十五屆)九月份月例會

發文日期
2009年9月8日
內容
發文字號:(98)甲青商祥字第012號
受文者:本會會員、超齡會員、見習會員
正本:
副本:台中縣政府 總會 沈總會長 曾副總會長 執行長 台中縣區各友會及會長
台中港母會 北港兄弟會 東勢分會 外埔分會 苑裡分會

說明:
一、時間:九十八年九月十八日(星期五)下午六時。
二、地點:禧宴樓餐廳。
三、月例會主席:顏逢村理事。
四、會友時間:專題演講。
五、敬請本會會員踴躍並準時出席。
發文單位
大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