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向 貴處借用同心公園舉辦本會生態環境委員會-「袋袋相傳做環保」活動事宜,詳如說明,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9年8月26日
內容
發文字號:虎青(98)正發字第0980087號
受文者:台糖公司雲林區處
正本:
副本:本會秘書處
說明:
一、 本會訂於98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8時舉辦生態環境委員會-「袋袋相傳做環保」活動。
二、 擬向 貴處借用同心公園賜予本會使用,以利活動舉辦,實感德便
受文者:台糖公司雲林區處
正本:
副本:本會秘書處
說明:
一、 本會訂於98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8時舉辦生態環境委員會-「袋袋相傳做環保」活動。
二、 擬向 貴處借用同心公園賜予本會使用,以利活動舉辦,實感德便
發文單位
虎尾